聲稱身家逾百億元、有鞋王之稱的富商鄧劍群,疑不滿包養多年的三奶棄他而去兼一度改投年輕俊男懷抱,不惜打官司爆醜事,誓要索回四項總值三千三百萬元的物業,案件上周在高等法院聆訊,本周三結案陳詞。

與訟雙方為了證明自己擁有四項物業的業權,在法庭上互數不是,但對他們一段相差二十七載的忘年孽緣,如何由相識、熱戀、猜疑、直至反目分手,卻所提不多。

案中女主角李姿霆向本刊詳細披露她與鞋王的六年恩怨情仇,包括對方的追女招數、二人的偷情內幕、以及她做了多年情婦的實際得益等。她還自爆曾經患癌險死,最希望在完全擺脫三奶之名後,可以全心照顧女兒,並憧憬未來能堂堂正正嫁一次,做別人真正的老婆。

「真的覺得很委屈,他浪費了我多年青春,甚至可說害我一生,所以我發毒誓,就算要嫁豬肉佬,都要同佢分手。」○九年因戀上娛圈中人港男黃長發,被揭是「鞋王三奶」身份的李姿霆(Karen,四十二歲)稱,過去三年背負「背夫偷漢」的惡名,不斷被人指指點點,實在難受到想死。

「一開始是我的好友約了鞋王洽談一份過千萬元的保險生意,她知對方鍾意靚女,便情商我幫忙介紹保單,鞋王一見面便向我取電話號碼,之後展開熱烈追求,不停地送花約出街。」

Karen透露自己一直不乏有錢人追求,當中包括一名富豪,「信不信由你,那人追我不是送花的,而是送花店,但我不喜歡他身邊太多女人,所以沒有接受。」結果千揀萬揀卻揀了比她年長二十七歲的鞋王(現年六十九歲),Karen說只能怪自己當時太天真,「鞋王誓神劈願稱早已跟老妻沒有感情,且由於對方長時間在內地,很少見面,我信以為真,加上當時剛揭發同居四年的法國華僑男友原來已婚而分手,覺得鞋王相對老實,才答應跟他一起。」

○二年八月,Karen與鞋王相識十天後即接受包養,「不過,因鞋王年紀實在不輕,我們怕別人眼光,故甚少外出食飯,大多親自下廚煮幾味,我自問廚藝不差,所以煮甚麼他都愛吃。鞋王最初的確很錫我,常說最愛是我,又偶爾製造驚喜送上珠寶首飾,離港公幹更一定帶我同行順道拍拖,那時的我決定一條心跟他,因此不設防,願意為他生兒育女。」

二人相處大半年後,鞋王透過Karen任地產經紀的胞弟李翰橋協助搵樓築愛巢,物色到大角咀港灣豪庭一個四百多呎單位;Karen其後懷孕,他再斥資購入西貢匡湖居一獨立屋,讓她有個更舒適的安樂居;之後繼續以Karen的名義,購入紅磡半島豪庭一單位及尖沙咀山林道一商業單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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